贩卖毒品疑点重重 卖哥罗面青年逃出生天

逃出生天的青年和两名辩护律师交谈时摄。左为刘世芳,右为刘学毅 逃出生天的青年和两名辩护律师交谈时摄。左为刘世芳,右为刘学毅

(古晋22日讯)1名贩卖哥罗面青年,今日在涉嫌贩卖和拥有毒品的控状中,因疑点重重而获得无罪释放。

由刘世芳以及刘学毅律师联合辩护,案发时24岁的青年刘某,虽然逃过绞刑惩罚,但,他却活罪难逃,在此间推事庭承认拥有毒品,而被判处坐牢12个月。

但,由于监禁期从逮捕日,也就是2020年2月18日生效,因此他在闻判后便重获自由。

逃过死劫    活罪难逃

法官艾威所提出的疑点是控方2名证人之供词出现矛盾,其中一人指汽车钥匙是放在桌上,而另一人则说是在被告的裤袋里,被告从裤袋中掏出来交给警员。至于开车门事件也是一样,辩方的说词是车门是不能上锁的,而2名警员则分别表示是被告和警员开的。

此外,警员在汽车里找到2张属于他人的电单,因此车子有可能遭被告以外的人使用。

法官也表示,警方并没有对连同被告一起落网,但经过扣押后获得释放的2名男子展开彻底调查,因此对被告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刘某在此间高庭总共面对3项控状,

他被指在2020年2月18日下午4时50分,在此间婆罗州房屋发展花园某咖啡店前,涉嫌贩卖净重为76.5克的冰毒,他也因此抵触了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B条文,而其刑法为绞刑或终身监禁及强制性鞭笞15下。

他也同时被指在同时期,涉嫌拥有40.04克的摇头丸以及211.05克的可他命。而抵触了同样法令第12(2)条文。

获得无罪释放的被告也立刻把押往推事庭,在推事再顿的面前,就这起案件,今日安排审讯,但,被告选择认罪。

他是被指在落网当天傍晚5时30分,在石角新市镇某单位,拥有778.1克的可他命,因此抵触了同样法令第12(2)条文,而有关的惩罚为罚款最高可达10万、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Last modified onFriday, 22 April 2022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