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移民局官员 1对男女各遭罚款1万吉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8日讯)企图于去年年初,在移民局以9000令吉贿赂移民局官员的1对男女,今日在此间法庭认罪,各被判处罚款1万吉或坐牢6个月取代。
首被告为30岁的默哈末艾卡宾萨尼以及47岁的茜蒂,法庭也同时充公用来贿赂原告之9000令吉。
他们2人是被指2021年1月17日下午2时30分,在此间苏丹依斯干达的移民局,贿赂1名移民局官员,以作为不采取第2被告之11名在本州逾期逗留的印尼人,因而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 (b)(企图行贿)条文罪名。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不过,联邦副检控官尼思拉提呈刑事法典第214条文(献议赠予或归还钱财以换取掩护罪犯)之选择性控状,。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贩运印尼人 男子坐牢2年
与此同时,1名男子,认罪贩运3名印尼人,今日被判处坐牢2年。
这名被告为菲巴德,他是被指在2021年6月3日上午11时,在西连一带,贩运3名印尼籍公民。
他的行举也因此抵触了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26A条文,一旦罪成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1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