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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运17名印尼男女到诗巫和民都鲁 4人难逃法网

贩运17名印尼男女到诗巫和民都鲁的4名男子,准备离开法庭时摄。 贩运17名印尼男女到诗巫和民都鲁的4名男子,准备离开法庭时摄。

(古晋14日讯)3名本地男子及1名印尼籍男子,因贩运17名印尼籍男女分别到诗巫和民都鲁,今日一起被控于此间地方法庭。

其中31岁的默哈末哈迪和33岁的菲立阿兰各被判处坐牢3年,至于28岁的罗拔依米和同龄的佐西华西迪各被判处坐牢2年6个月。

这批被告是被指在2021年1月11日凌晨1时,在3哩半附近某酒店,贩运17名印尼籍公民。

他们的行举也因此抵触了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26A条文,一旦罪成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1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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