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4日讯)本市的一家食品工厂触犯食品法令,售賣超标防腐剂粿条,今日在公司負責人俯首認罪的情況下,被判處罰款5000令吉。
这名负责人是被指在2021年10月8日上午10时16分,在敦阿末再迪路的一家商业大厦售卖含有未经批准的防腐剂,即1230毫克的苯甲酸,因此触犯了1983年食品法令第。13B(2)(e)条文。
而此项条文的惩罚为罚款最高可达2万令吉或坐牢最高5年。
据了解,当时,卫生部执法人员在购买了3包粿条送往化验部进行检验,其中1包含有未经批准的防腐剂,因此采取法律行动。
Last modified onMonday, 04 April 2022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