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肢体性侵小孙女 老翁沉冤得雪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3日讯)因证人的供词互相出现矛盾,因此被控肢体性侵9岁孙女的64岁老翁,在表面罪名不成立的情况下,获得无罪释放。
终于沉冤得雪的被告是由格尔顿以及史迪北迪律师联合辩护,而负责承审此案的地方法庭女法官达洋是基于控方所传召的5名证人,他们的供词出现矛盾,尤其是受害人忘记案发日期,因此谕令被告不需要出庭抗辩,并做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被告是被指在2020年7月27日至8月4日,在此间德莎威拉花园某住家,涉嫌将起阴茎放在当年6岁孙女的私处上,因此抵触了2017年儿童肢体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坐牢最高可达20年、并看另加鞭笞的惩罚。
案情显示,在2020年7月间,原本在雪兰莪和父母一起生活的受害人和6岁的妹妹前古晋拜访祖父,并住在祖父位于石角德莎威拉的家。2姐妹和祖父母同睡在楼上的房间里。
在2020年7月间的一个晚上,祖父用阴茎摩擦她的私处,当时6岁妹妹也在场。
5个月后的2020年12月24日,当受害人从布城返回雪兰莪的路上,将祖父和她所发生的事情,其中也包括案发日期清清楚楚告诉父亲,后者也向警方报案。
此案是在今年1月17日开审,先后传召了5名证人,2天后结案,在控辩双方陈词后,法官做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Last modified onWednesday, 23 March 2022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