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丹斯里百万订金但不交跑车 车行代理员被控欺骗

被告蔡某(左)和查案官交谈时摄。 被告蔡某(左)和查案官交谈时摄。

(古晋9日讯)1名首都吉隆坡某公司物流经理,向1名拥有丹斯里衔头的男子收了100万令吉巨款,以作为购买迈凯伦(Mclaren 720S)型跑车之订金后,但却没把跑车交给对方,今日被控于此间推事庭。

由范宜福律师辩护的被告为43岁的蔡某,今日在此间推事庭面对2项涉嫌欺骗控状,但他否认有罪,推事允许他以3000令吉现金保外,以便在下个月11日出庭了解案件的进展。

控状是指他分别在2018年4月3日和12月24日,指示58岁的受害者分别将10万令吉和90万令吉转帐至一家汽车公司的银行户口,以作为购买跑车之订金。

他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10年、或鞭笞、或罚款。

据了解,被告主要是负责轿车交易工作,亦是有关汽车公司的代理人。

有关汽车公司在收到受害者100万令吉订金后,然后将订金交给被告,惟被告在收到钱之后,却没把跑车交给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