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儿童之家少女上床 事后以手机补偿 同窗司机坐牢8年鞭1下

(古晋15日讯)古晋家庭与社会局属下儿童之家司机,今日在2项诱奸该儿童之家15岁少女的罪名下罪名成立,被判处坐牢和鞭笞。

案发时47岁的被告是有威玛浪辩护,他在所面对的控状中,各被判处坐牢8年和鞭笞1下,法官也谕令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8年和鞭笞1下。

他是被控在2018年3月29日,在古晋某儿童之家的多种用途储藏室内,2度诱奸15岁的少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在这项条文下,犯者可被判处坐牢最高20年,并可另加鞭笞。

据悉,被告在诱奸少女后,还买手机给受害人当补偿。

此案是在该儿童之家副院长某日检查院内孩子的情况时,发现受害人竟然有手机,在追问下,才揭发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