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海滩轮奸夜游少女表面证据不足 7青少年获释

讨回清白的7名青少年和辩护律师交谈时摄。 讨回清白的7名青少年和辩护律师交谈时摄。

(古晋11日讯)被指在夜间轮奸在沙滩闲逛之未满16岁少女,经过审讯,7名陌生青少年基于证据不足,在无需出庭抗辩的情况下,皆获得无罪释放。

法官查生,是基于证人,尤其是受害人的证词有出入,因此让7名青少年讨回清白。

这7名青少年,在案发时之年龄介于15岁至29岁,其中两人是兄弟关系。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2019年7月7日晚上9时,发生在伦乐附近某海滩。

他们也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75B轮奸的条文下被提控及接受审讯。

次项条文的惩罚为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

肢体性侵女孩 邻国男子不准保外候审

与此同时,法官拒绝让涉嫌肌体性侵以及恐吓未满13岁少女的邻国青年保外,同时也谕令将他扣押在中央监
狱候审。

同时,也谕令被告在下个月4日再过堂。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本月2日,在此间朋尼逊路10哩某花园住家,被告涉嫌抚摸12岁9个月大女孩的腰部,同时
也恫言不许告诉他人,否则便和她发生性关系。

因此被告不仅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506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