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华淡小符合宪法 砂华小董联总会感欣慰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30日讯)砂拉越津贴华小董事会联合总会针对吉隆坡高庭驳回3名来自不同组织人士挑战华小和淡小违宪的诉讼,并裁定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符合联邦宪法的决定,表示欣慰。
该会发表文告,希望此案件的讼诉人不会针对有关判决进行上诉,並吁请各造尊重法庭的裁决。同时,政治人物及那些反对华淡小存在的组织或个人在今后不要再反复挑起这项敏感课题,企图煽动民众的情绪,对国民团结不是一件好事!
“就如高庭法官所判,国内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52(1)(a)条款和152(1)(b)条款保障,因此这是符合联邦宪法的。”
此外,该会也强调,华淡小是国家教育主流的一环,而华淡小的存在也可追溯到英殖民地时期,它们是我国多元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维护华小的合法地位的同时,该会进一步强调,华小从未否定马来语做为官方语言的地位,而华小的课程纲要也挪出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学习国语,确保学生可以掌握运用国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