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准许令申请 黄锦河坐1天“法庭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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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9日讯) 浮罗岸区前任州议员黄锦河今天在联邦法院法官驳回其要求发出准许 令,以便就判决提出上诉后坐了一天的“法庭牢”.
同时,联邦法院法官也谕令他支付2万令吉的讼费。
申请人黄锦河是因一句“法官不公平”,在藐视法庭的罪名下, 被判监禁1天和罚款3万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
他因不满判决,于2019年在上诉庭上诉时被驳回,因此, 他今日向联邦法院申请准许令,以期许能在联邦法院作出最终上诉, 惟申请被驳回。
这也意味着,上诉庭的判决为最终结果, 因此黄锦河须坐牢象征式1天。
他在判决后,在法庭大厦大厅的椅子上,直到傍晚五时离开。
黄锦河中当年面对判决时缴付了3万令吉的罚款金额。
黄锦河是于2017年10月30日在美里高庭面对判决。 他不满判决, 于2019年向联邦上诉庭提出上诉遭驳回而维持美里高庭的原判。
黄锦河是在2017年3月6日, 受委托并担任美里加拿大山瓦希土著习俗地案的诉方律师, 他先后在口供宣誓书, 以及在法庭外向其当事人讲述案件审讯进展时, 一再发表蔑视法庭的言论。
黄锦河的言论内容包括控诉承审法官拿督李兴长对他有偏见和不公正 ,并要求撤换法官等,他在庭外重述上述言论时, 也被人录影和上载到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