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确诊隔离期获社险理赔 雇主仍被劳工部指示需付薪?
- 登载于 砂拉越
(诗巫2日讯)雇主为不幸职场冠病感染群的雇员, 在隔离治疗期间申请获社险机构赔偿该雇员薪金后, 仍被劳工部指示必须发给有关雇员在隔离治疗的薪水?
砂首长署政治秘书程明智表示,本身接获有雇主这方面反映, 会跟进向劳工部厘清有关事项,作进一步的了解。
他指出,自个在媒体披露,社险机构(PERKESO) 有将职场冠病疫情感染群,列入属于职业疾病( Occupational Disease)保障,若有雇员不幸在职场感染, 遭到强制性隔离或治疗,雇主可为该雇员向社险当局申请索赔。
而他接获多名雇主投诉, 当这些雇主向社险索赔不幸中招雇员索赔后, 劳工部还是要雇主承担有关雇员隔离及治疗薪水,否则将被取缔。
据投诉的雇主声称,若依据社险的工伤、残疾保障, 相关雇员在取得社险当局赔偿修养期间, 雇主是无需再付给有关雇员薪水;而因职场冠病的索赔, 则被劳工部定必须付给修养雇员薪水,显得很不合理。
他根据一名雇主的投诉,共有6名雇员职场冠病感染, 被隔离了14天,当中还有感染的员工需长期修养, 该雇主都有为他们申请社险赔偿,还要照付他们薪水, 又要找员工顶替他们工作,实在是吃不消。
程明智表明,他关注投诉雇主所面对的处境,并会向劳工部探询, 深入了解情况;毕竟现处于防疫非常时刻,雇主及雇员都不容易。
另外,他强调,关于社险劳工会员不幸在职场感染冠病( 非职场冠病感染不能),需要雇主向社险当局提出申请, 并需要准备七仲文件:
(a) 当局的封锁或隔离令及申请表格Borang 34;
(b) 患者雇员身份证复印本;
(c) 病假单正本;
(d) 工作打卡记录,若无就需雇主工作证明信函(适用在外跑动性质, 如司机、促销员、送货员等);
(e) 冠病确诊医药报告;
(f) 确诊前雇员共6个月薪水单据;
(g) 雇员患者的银行户头正面或银行月结单复印本。
程明智强调,若因职场冠病感染群不幸逝世的社险劳工会员, 死者的至亲家属,可申请终身抚恤金, 数目多寡则看死者生前做工收入投保数额。
他表示,死者至亲(一般是另一半) 可获得死者最后薪水的数十巴仙,由当局计算出,依当局条例为准, 按月付给受惠至亲,是属于终身抚恤金福利。
他强调,关于职场冠病感染群的定义,在向社险当局申请索赔方面, 社险当局会严谨调查,必须是属于职场冠病感染群, 当局才会处理索赔事宜。
“社险在职场冠病感染群保障,除了为劳工会员, 也都为自雇人士会员提供,这是社险给予重要的资讯;如某些公司/ 工地/菜市场等爆发感染、有关地点或地带, 被当局发出封锁或隔离令,不幸遭感染的社险会员, 有资格提出申请,由当局审查。”
程明智温馨提醒,还有需要关注,社险劳工会员方面, 若是在年届60岁之前,无论基于何种因素逝世, 当中包括感染冠病去世,若死者生前仍在岗, 有缴付至少24个月保费,都是受保障的。
他补充,还有两种的计算法;只要是在索赔日之前的40个月, 至少有缴付社险保费24个月,或是从投保日起, 至少有缴付社险保费达3份1, 至亲家属也能向社险当局申请终身抚恤金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