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诱奸未成年女儿坐牢65年 2度上诉后减5年 狼父在监狱终老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4日讯)1名男子,经过2回上诉,在4度诱奸亲生女儿的罪名下,减少5年的监禁期。
这名上诉人在地方法庭总共面对4项诱奸亲生女儿的指控,并俯首认罪,首3项控状是各坐牢15年以及鞭笞4下,而第4项控状是坐牢20年以及鞭笞4下。
由于监狱期分别执行,因此他总共坐牢65年以及鞭笞16下。
由于当时他自辩,他也自行向高庭提出上诉书,可以在高庭上诉时,高庭法官驳回上诉,并谕令维持原判。
之前回,他聘请特巴万律师馆的律师为他辩护,并在坐牢20年的监禁中上诉得直,改为坐牢15年。因此必须坐牢60年,相信在监狱中终老。
上诉人是被指在2016年6月间、同年9月间以及11月间,时间分别是在下午2时以及5时,在他们位于沙龙再也甘榜特拉的住家诱奸当年11岁3个月大的亲生女儿。
而第4项控状是指他在2019年6月28日晚上10时,在同样地点,诱奸同一位,但已经14岁1个月大的亲生女儿。
上诉人是被指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而有关的惩罚为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并可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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