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冠病检测报告申请跨县 药剂行女经理遭罚款

(古晋13日讯)一名药剂公司女经理,向警方申请跨县申请时因出示假冠病检测报告,今日被控于此间推事庭。

这名33岁的女被告姓陈,她选择认罪,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

她是被指在上个月30日上午11时20分,在古晋国际机场的警察局被警方识破她企图以经过窜改RT-PCR检测报告来向警方申请跨县到民都鲁的批准。

她也因此抵触了1988年防范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第22(d)条文,并在第24条文下受罚。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坐牢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报案人为一家私人医院的医生,她在案发当天傍晚5时10分接到警方的来电指由她所认证的,向被告发出的RT-PCR检测报告是份假的报告。

报案人在向医院的主管确认后证实被告在案发前不曾到该医院接受检测,她也不曾向被告发出经她认证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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