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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7天诱奸小女友 青年坐牢9年鞭7下

被告面对判决后准备离开法庭时摄。 被告面对判决后准备离开法庭时摄。

(古晋5日讯)承认连续7天诱拐未成年小女友7次的青年,今日在所面对的7项控状中,总共被判处坐牢63年,但基于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9年。

至于在鞭笞方面,每项控状面对一下鞭笞,但由于鞭笞惩罚不能同时执行,因此他必须被挨打7下。

案中的20岁年轻人,是在上个月1日被提控并俯首认罪,法官查生谕令福利部缓刑官就其家庭背景作出调查,并在今日提呈报告后,在每项控状中作出坐牢9年以及鞭笞1下的判决。

他所面对的7项控状,分别指他在今年6月16日至22日傍晚6时至9时之间,在石角某住家,连续7天性侵一名仅有13岁的小女友。

他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376(1)条文,就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20年、并可另加鞭笞。

案情显示,少女是在今年6月15日返校拿课本后就宣告失踪。她的父亲因寻找女儿不果只好报警处理。

最终,她在三马连一家电话店买电话卡时被发现,并被送去砂中央医院接受身体检查。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少女原来和男友住在一起,并已连续7天都有发生性关系。

2人承认合夥抢劫 下个月7日出庭接受制裁

与此同时,地方法庭法官也接受2名年龄皆为19岁年轻人的认罪,同时也谕令他们在下个月7日出庭就所面对的抢劫罪的法律制裁。

他们是在今年1月16日晚上7时15分,在此间斯曼拉雅路一带,合夥抢走一名男子之大马卡、现款700令吉以及一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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