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妻舅一对未成年女儿的木匠因确诊冠病而展延判决

(古晋4日讯)原本今日出庭接受性侵妻舅的一对年仅12岁和13岁的未成年女儿之法律制裁的木匠,基于确诊冠病,判决也因此展延。

也因此将在本月30日出庭面对判决的被告为案发时44岁的汝乃迪宾苏宜,为甘榜巴都吉当的居民。

被告涉嫌性侵姐姐2次,因此面对2项控状,控状指他在2018年7月份以及今年8月12日,在其住家,涉嫌2度性侵当时未满13岁的姐姐。

至于另一项控状是指他在2018年2月份,在同样地点,涉嫌性侵当时未满12岁的妹妹。

被告也因此抵触了3项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坐牢最高可达20年,并可另加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的母亲是在2018年8月12日晚上8时,无意中听见2个女儿,也就是此案的2名受害人,在姐夫家遭姐夫多次性侵的事宜,而向警方报案。

 

Last modified onWednesday, 04 August 2021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