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志豪:举行砂拉越州选举 人民的生命安全面对巨大风险

砂全民团结党巴都林当区州立法议员施志豪. 砂全民团结党巴都林当区州立法议员施志豪.

(古晋29日讯)砂全民团结党巴都林当区州立法议员施志豪律师敦促砂拉越和马来西亚全国所有政治领袖,以及大马选举委员会、各个执法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发挥应有的智慧、良知和政治意愿,大家同心协力应对即将举行的砂拉越州选举所将迎来的各种挑战,以坚决维护马来西亚的议会民主,选民的宪法权利和砂拉越州立法议会的合法性,为下届大选适当铺路,以强化我国议会民主的政府制度。

也是砂拉越全民团结党最高理事的施志豪预测我国最高元首或将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50(2A)条文宣布紧急状态,暂时禁止在砂拉越举行砂拉越州选举。

马来西亚和砂拉越正笼罩在冠病疫情大流行下,若现在举行砂拉越州选举,砂拉越人民的生命安全将面对很大风险。

看起来,由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领导的砂政党联盟(GPS)似乎想要举行砂州选举,不过,也不必急于近期内就举行州选举,而应该做更全面的考量,以选出真正具有民意代表性的合法性砂拉越州立法议会。

也砂拉越全民团结党南区工作坊主席的施志豪认同砂拉越首席部长于日前所发表的见解,即唯有在大马选举委员会必须首先制定可信和正直的标准操作程序(SOP)、砂拉越的冠病疫情大流行获得适当控制之后才能考虑举行砂州选举,即砂拉越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不过,我们并不认同砂政党联盟指本届砂州政府有需要通过举行砂州选举来获得砂人民的委托砂州政府才能继续向前迈进的说法,这不应是举行砂州选举的最重要考量点。

施志豪:“无论如何,我希望大马选举委员会立即着手成立一个联合委员会,成员应当包括将参加即将举行的砂州选举的所有相关政党代表、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倡导选举改革以实现自由和公平选举的民权非政府组织比如‘净选盟’( Bersih)等,以便在 2 个月时限内共同完成联合制定砂州选举标准作业程序。”

“另一方面,也应该要设立一个独立的健康咨询委员会来制定各种措施和计划,致力缓解砂拉越当前所面对冠病疫情大流行情况,执行监督和监测实际状况,并在适当时候建议国家元首 解除紧急状态御准举行砂州选举。”

纵观现有全国紧急法令定于2021年8月1日期满失效,而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也不会再向国家最高元首建议继续延长全国性实施紧急法令的情况下,砂拉越州立法议会的任期也随之定于8月1日当天失效,因砂拉越州立法议会任期原本于2021年6月7日满期失效。

至于砂拉越州立法议会现在是否会因此而被解散则取决于马来西亚国家最高元首的权力,因由最高元首颁布的全国紧急法令在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50(2A)条文下的公告(proclamation)是否包括解散‘州立法议会’(State Assembly/Dewan Undangan Negeri )。

他相信砂拉越州立法议会并不会先被解散,因一旦砂州立法议会被解散,替代的过渡砂州政府将不被赋有完全权力,不能全权处理砂拉越州事务。

如果国家元首打算选择延后砂拉越州选举而选择不解散砂州立法议会的话,至少目前当权的砂州政府可以暂时掌管砂拉越州事务,一直等到国家元首另行通知解散砂州立法议会并准备举行砂州选举。

当然,我们衷心希望国家元首以砂拉越全体人民生命安全因素作为考量点,什么时候才是举行砂州选举的适当时刻,应当要看冠病疫苗接种进度和成果,也包括政府是否能遏制冠病变种病毒Delta的成效,而非以当权的砂政党联盟(GPS)砂州政府目前急着想要通过赢得砂州选举以获得砂人民的选票授权来组织下一届砂州政府的意愿,这不应该是重要考量因素。

砂政党联盟(GPS)应该遵守议会民主原则,避免立刻举行砂州选举,因人民的健康安全更加重要。砂政党联盟(GPS)也不应该以为因此趁机利用冠病疫情导致可能选民投票率低所占有的优势。

纵观整个国家尤其是大马选委会,都应该从2020年沙巴州选举中吸取宝贵教训,即马来西亚现有的选举标准作业程序存在弱点,缺乏周全考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欠缺活力,导致冠病疫情大流行蔓延全国。

施志豪强调,虽说选举赋权的意义重大,但必须遵守以下大原则,即选民可以在议会民主中自由履行其宪法权利,以便砂拉越州立法议会的合法性足以反映其足够代表性和包容性。

他指出,目前,砂拉越总人口有282 万,其中 198 万人 达21 岁及以上,而砂拉越目前有已注册选民 126 万人。在所有符合资格的砂拉越人中,只有 63.63%是已注册选民并能够在即将到来的砂州选举中投票,他们仅占砂拉越总人口的 44.68%。

然而,并非所有已注册的砂拉越选民都有机会在即将到来的砂州选举中进行投票。因为,任何抑制选民投票的阻碍或障碍,会导致这些选民无法去顺利投票,这将会根本上破坏我国的议会民主制度,侵犯选民的宪法权利,这样一来,这将会导致砂拉越州立法议会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施志豪:“一般来说,如果在即将来临的砂拉越州选举中有 50% 的投票率,那将只能代表 31.81% 的 21 岁及以上者,同时也仅能代表全体砂拉越人口中的 22.34%群体。为此,一个可能赢得 60% 选民票的砂州政府,也只是得到 19.09% 的 21 岁以上和13.40% 的砂拉越人民的支持。这将大大削弱民选立法议会或砂拉越州议会的合法性、可接受性和权威性。”

他表示,因此,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成立的独立委员会即选举委员会、所有政党、机构、部门和相关民权团体,都有共同义务和责任来确定其愿景和使命,以确保在遵守标准作业程序下在选举时拥有足够高的选民投票率,以维护国家的议会民主的完整性、全体选民的宪法权利以及国会和州立法会议的合法性。

“大马选委会有必要在制定选举标准作业程序时邀请所有相关单位参与其中,以确保去年沙巴州选举的经历教训的不会历史重演。”

施志豪表示,让我们同心协力,确保全体砂拉越选民在所有州选区都能顺利出席投票,在安全环境和感觉自由情况下履行各自的投票义务,充分发挥选民投票权利来体砂拉越人民享有砂拉越应有的自主权、社会经济繁荣,并保障砂拉越子孙后代拥有光明前程选出下一届砂州政府,以带领砂拉越和全。

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所有砂拉越选民成群结队地在所有选区安全地投票,并自由投票决定下一届政府,这将让砂拉越和所有砂拉越人享有我们应得的自治权力和所有砂拉越人和我们的后代都应得的经济繁荣。

 

Last modified onFriday, 30 July 2021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