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兜转8年 2名警长终于摆脱官非

(古晋8日讯)随着检方撤销上诉,2名在古晋法庭兜兜转8年之久的前警长终于摆脱在所面对的罪状,维持无罪释放的判决。

预料将在近期内重返警队的2名答辩人为案发时32岁的默哈末阿哲里阿查玛宾巴沃和30岁的哈择里宾默哈末友索。

他们2人原本是被指在2013年2月8日被指涉嫌谋杀1名在娱乐场所中涉嫌滋事的嫌犯,经过49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承审法官裁决,法医的供词和报告证实,头部的伤势是导致死者死亡,但没有任何的证据显示2名告导致死者的头部受伤,因此宣判他们涉嫌谋杀表面罪名不成立,在不需要出庭抗辩的情况下获准无罪释放。

判决也因此引起检方不满,在2015年12月11日向联邦上诉庭三司提出上诉并得直。

联邦上诉庭三司则基于2名被告,有涉嫌严重致伤死者之成份,因此批准检方的上诉,并谕令他们重返高等法庭拿督罗查丽雅法官的面前接受涉嫌严重致伤(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之抗辩。经过抗辩,法官指辩方挑起疑点,其中包括默哈末奴拉占以及布丁曹长在供证时都异口同声说两名被告没有殴打嫌犯。

法庭也同时认为,案发后第2答辩人遭索取血液样本,而现场出庭属于其血迹是集中的,如果是经过打抖血迹应该是分散,因此有很大的可能性,血迹是被“栽赃”的。

同时,控方也没有详细说明构成这两名答辩人的具体行为,因此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据悉,死者嫌犯曾在2012年11月初,在艾贝尔路某娱乐场所处涉嫌滋事,而案中的2名警长在接获涉及一宗伤人案,前往了现场情况,在一片混乱中被嫌犯使用利器致伤,其中1名警长钱包更被抢走,损失数千令吉。

警方在同一个月份的4日晚上,到嫌犯位于甘榜苏鲁巴雅的住家展开逮捕行动。后者逮捕回砂督警署,嫌犯却被殴打到重伤,昏迷不醒。

两警长原本被控严重伤人,岂料,嫌犯却在2013年2月8日,因脑死严重影响其他器官衰歇而死亡。两警长,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告。而此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面对唯一绞刑惩罚。

另一方面,死者家眷也通过黄庆伟律师采取民事诉讼,并将2名答辩人、州警察总监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并获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