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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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4日讯)联邦法院三司,今日驳回在5年前的达雅节割颈命案之死囚所提出的终极上诉。
三司是基于底庭的判决是正确的,因此形成这项上诉是毫无意义的,因此驳回上诉。
案中的上诉人巴瓦阿纳斯达,是在2016年6月1日0时25分,在此间巴达旺甘榜帕拉曼都诺某住家谋杀邻居兼亲戚关系,当年53岁的沙索安纳巴岳,他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此项条文的唯一惩罚是绞刑。
他是在此间高庭接受审讯,并在2017年11月6日基于谋杀正确确凿被判处绞刑,2019年2月18日就判决向联邦上诉庭提出上诉遭驳回,而今日是进行终极上诉,也改变不了命运。
在命案发生后,警方人员赶到现场时,见到1名男子倒在一间住家前洋灰地上、浑身浴血,其右颈项有明显刀伤,相信为致命伤,赶紧把他送去急救,但为时已晚。
上诉人是向警方自首,而死者是基于喝醉酒不仅触摸上诉人太太手2次,还说“你耐我何时”的挑衅话语,发飘的上诉人送上一巴掌便带着妻子离开,可是死者还是穷追不舍。
于是怒火中烧的上诉人便拿起巴冷刀,往对方的颈项砍了刀子,对方也因此一命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