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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令吉贿赂警长 男子惹官非

(古晋18日讯)1名男子,涉嫌以2000令吉贿赂警长,以作为释放2名非法入境的印尼男子之代价,而遭反贪污委员会逮捕。

这名40岁郑姓男子,今日在此间反贪污法庭过堂,他否认有罪,法官尼生允许他由1位本地人,以1万令吉人事保外,以便在2021年4月5日再过堂。

由商克隆以及黄庆伟律师联合辩护的被告郑某是被指在2020年8月14日下午2时45分,在西连省附近的一所国小前,以2000令吉贿赂1名警长,以作为释放2名因非法入境而落网的印尼公民,因此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

而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坐牢最高可达20年、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或贿赂金的五倍,视何者为高。

至于交替控状是指他在上述同样日期、时间和地点,涉嫌以2000令吉贿赂同一名警长,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214(献议馈赠)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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