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贼车罪成 华裔中年男子险些在中央监狱过年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5日讯)1名中年男子,今日在拥有报失汽车的控状中被判罪名成立,坐牢36个月,监禁期从今日生效。
被告为48岁的蔡某,为晋连路29哩的居民。随着推事再顿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也因此在中央监狱欢度即将来临的农历新年。但,在律师林良纪的申请下,推事允许他由2位本地人,以3500令吉保外,以便就有关的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他是在2019年9月23日下午3时,在其居所遭登门展开破屋行窃和偷车案的警方人员逮捕。
当警方赶至时,屋内的人都落荒而逃往屋后的森林,但警员成功逮捕案中被告,同时也在现场卤获一辆挂着假车牌的汽车。
遭卤获的汽车是在2019年9月13日在圣陶沙某商店前停车位,由刘某报失的上锁汽车。
Last modified onMonday, 25 January 202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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