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班人马为了女人在警察眼皮下大打出手还挥刀砍人

(古晋21日讯)总共11人的两班人马,光天化日在中央警察局附近的一家酒店外为了一个女人大打出手挥刀砍人。

这批青少年今日一起出庭,面对在暴动中持有武器的刑事法典第148条文,就这项罪状,犯者将可被判处最高可达5年之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年龄介于14至19岁的青少年都俯首认罪,当中9名少年将在下个月18日在身世报告出炉后面对法律制裁,而另2名19岁的年轻犯罪者则在下个月24日在福利部缓刑官提呈社交报告后接受判刑。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本月17日上午11时50分,一批大约6、7名青少年涌入酒店大吵大闹,保安员劝阻不过,接着和另一批共7人的酒店住客杠上因此大打出手。

与此同时,其中1名青年也因恐吓保安员,而被控涉嫌恐吓罪,他将在下个月19日出庭接受法律制裁。

争论中出示补鞋锥子  男子被罚款2000令吉

此外,在争论中,出示一把补鞋锥子,1名青年也因此在恐吓罪中被判处罚款2000令吉。

被告为29岁的默哈末汝菲卡,如果他没有缴付罚款便坐牢7个月。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本月15日上午10时,地点是在甘榜三马连某住家,被告也同时砸破2个花盆。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21 January 2021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