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承认诱奸罪 继父坐牢15年鞭9下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0日讯)1名青年,在开审前改口承认诱奸14岁继女,而被判处坐牢15年以及鞭笞9下。
被告为案发时28岁的阿兹米宾罗斯兰,他是基于没有辩护律师,更不懂得盘问证人等,因此选择认罪,并面对上述判决。
他是被指在2019年11月6日上午8时至9时,在此间阿斯达那路某住家,诱奸14岁继女,因此抵触了将可被判处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之监禁,并可另加鞭笞的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
案发后,受害人是由叔母带到中央医院紧急室接受治疗时遭医生揭发并通过电话向警方报案,而被告是遭公众人士逮捕,并在较后时交给警方,以便让警方展开更进一步的调查。
被告在法官下判前要求轻判,但联邦副检控官则认罪被告应该受到严厉惩罚,因为被告的行举导致受害人受到创伤,并影响她的一生。
以巴冷刀砍人 印尼青年坐牢15个月
此外,1名印尼籍华侨,今日俯首承认砍伤同乡,被判处坐牢15个月。
被告为44岁的姓林,他是被指在2020年7月18日下午1时,在马当路一带,以巴冷刀砍伤其同乡,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24条文。
Last modified onWednesday, 20 January 2021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