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重重 贩卖毒品青年表罪不成立获释

表面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的被告拉菲哈尼和律师陈文达(右)以及奥斯曼(左二)合影。 表面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的被告拉菲哈尼和律师陈文达(右)以及奥斯曼(左二)合影。

(古晋11日讯)1名无业游民,涉嫌贩卖净重395.9克大麻,基于疑点重重,今日在表面罪名不成立的情况下获得无罪释放。

案中被告为案发时33岁的拉菲哈尼宾阿都拉欣,为此间哈志卡山路第4甘榜的居民。他是由陈文达以及奥斯曼依布拉欣律师联合辩护。

被告是被指在2019年6月17日晚上10时30分,在其祖母的住家,涉嫌贩卖净重为395.9克的大麻,他也因此抵触了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B条文。

负责聆审此案的高庭法官哈志艾威表示,控方不能毫无疑问证明被告全全保管呈堂为证物的冰毒,因此住家的后门和侧面都没上锁,因此被告的朋友以及亲戚都可随意进行该住家。

此外,当落网落网并承认拥有相关的毒品时,相关的警员没有立刻录下其口供以及让被告签名是不正确的做法。

基于法官谕令被告无需出庭抗辩,并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少年被控涉嫌贩卖毒品

与此同时,1名少年,涉嫌贩卖51.45克冰毒,今日在此间高庭过堂。

由薛斯政律师辩护的18岁少年是被指在2020年10月5日下午3时15分,在此间味源港某单位前的路旁,涉嫌贩卖相关的冰毒,也抵触了上述同样法令。他将在今年3月3日再过堂。

男子承认收买警员坐牢1个月

此外,1名以1200令吉企图贿赂警方普通行动组警员,以作为不对他采取引入人蛇之代价,今日在此间地庭承认交替控状罪名,被判处坐牢1个月。

被告雷门阿纳益,他是被指在2020年10月18日清晨6时30分,在三马丹附近某甘榜咖啡店干下这项罪行。当时被告是私运3名,分别为1男2女的印尼人蛇入境。

被告是被指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但他选择在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事法典第214之献议馈赠掩护罪行下认罪,并面对法律制裁。

 

Last modified onMonday, 11 January 2021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