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撞挥拳伤肇祸者,男子被罚款1500令吉 22 12, 2020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2日讯)一名男子不满其轿车被撞,挥拳打伤肇事者的嘴唇 。 这名男子为33岁的奴依曼阿都拉,他今日对自己的所做所为俯首认罪,被判处罚款1500令吉。如果没有钱缴付罚款便坐牢2个月取代。 这起路霸案是发生在本月18日中午12时21分,地点是在石角路某商店前,伤者 今年21岁。 被告是被指抵触了刑事法典323条文,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的犯者,将可被判除坐牢1年、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更多相关: « 第3度吸毒被控 37岁男子认罪坐牢5年以及鞭笞1下 威利莫因:比中指事件是视觉角度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