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响起不肃立案 S4S 7成员无罪释放

国歌奏响不肃立的7名男女在获得无罪释放后,在法庭大厦里合影。 国歌奏响不肃立的7名男女在获得无罪释放后,在法庭大厦里合影。

(古晋2日讯)国歌奏响不肃立被指不尊重国歌的7名男女,在接受审讯后,今日在表面罪名不成立的情况下获得无罪释放。

这批被告为案发时43岁的梁紹棟、37岁的官大強、44岁的黄锡进、33岁的张安鲁、46岁的陈各昌、46岁的贝萍萍以及64岁的彭彥斌。

也是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团队义工的6男1女,是被指在2019年9月27日晚上7时15分,在出席某个晚宴时,当国歌奏响时,拒绝肃立,因此抵触国歌法令。

他们也因此抵触了1968年国歌法令第8(3)条文下,在这项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100令吉或坐牢1个月。

就此案,控方先后传召了5名证人出庭供证,推事再顿今日在控方结案后裁决时,控方不能毫无疑问证明案中的7名被告抵触相关法律,因此谕令他们在无需出庭抗辩的情况下,将他们无罪释放。

他们的辩护律师李增泉在休庭时向媒体表示,其当事人处于没有法律义务和权利地位,而不是因为在奏国歌时没有肃立便面对惩罚。

律师也强调,在有关的活动中,音乐是从YouTube播放的,听似国歌,但并没有适当播放。

律师也强调,在网上至少有八种不同版本其中包括上海、印尼和法国等等的歌曲以马来西亚国歌旋律播出。如果国歌是在适当和正确播出,就必须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