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强奸又抢劫 坐牢19年打5下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8日讯)1名犯罪累累的青年,今日在强奸复抢走受害人的手机的2项罪名下,总共被判处坐牢19年以及鞭笞5下。
地方法庭法官达洋今日是在受害人出庭讲述在这两起案件发生后所面对的心灵创伤等等后,在强奸的控状中作出坐牢7年以及鞭笞1下的判决,至于强奸罪是坐牢12年和鞭笞4下。法官也同时谕令,2项惩罚分别执行,因此被告必须坐牢19年。
案中的被告为27岁的默哈末法兹尔,他曾在上个月28日,承认在伦乐一带抢1名同籍女子之金项链,而被判处坐牢4年和鞭笞1下,目前在服刑中。
他是被指在上个月2日晚上7时,在伦乐某干榜的果园,强奸1名23岁的同籍女子的同时也抢走她的手机,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6(2)(b)以及392条文。
案情显示,被告骑电单车载受害人去看看她申请当书记的地点,但被告却把她载去一座果园,同时也威胁受害人乖乖就范否则不载她回家等。
受害人在哭着求饶的情况下被奸污,事后被留在路旁,一名路过的好心人把她送回家,并在姐姐的劝解下向警方报案。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08 October 2020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