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金玉华黄金骗案  232投资者可向国行索偿  

金玉华黄金投资者的律师团合影。 金玉华黄金投资者的律师团合影。

(古晋30日讯)古晋高庭宣判砂拉越的232名金玉华黄金投资者胜诉,并可索回黄金价额。

法官李兴长是基于金玉华违约,而作出这项判决。鉴于金玉华公司的资产已被国家银行冻结,因此投资者可向国行索回有关的价额。

这起案件也是砂拉越第一宗起诉黄金投资公司的案件,他们通过以黄庆伟为首的律师团展开诉讼。

开始阶段,共有269名起诉人,但当中的37人选择不出庭而放弃起诉。

他们是在2014和2015年入禀法庭,向金玉华黄金贸易有限公司追讨3961万4690令吉的损失、一般损害赔偿、利息和法庭认为应该的赔偿。

国家银行联同相关执法单位是在2012年10月检举金玉华有限公司,并冻结该公司的资产。疑该公司所进行的黄金交易是不合法的。

因涉嫌洗黑钱,该公司的6名高层在吉隆坡1起刑事案件中,共面对926项控状,同时资产被冻结,因此也造成许多投资者遭殃,蒙受严重损失。



Last modified onWednesday, 30 September 2020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