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车、禁锢、没带大马卡 华男认罪收监6年1鞭
- 登载于 砂拉越
(诗巫18日讯)华裔男子当街抢车,载走车上的一名女郎,失控撞上道路分界堤,被捕后无法向警方出示大马卡,在诗巫法庭面对抢劫、非法禁锢和没有携带大马卡三项罪控,认罪后被判蹲牢6年及打鞭1下。
40岁的被告于今年9月10日下午1时05分,在诗巫静雅路抢走一辆轿车,当时31岁的女郎坐在车内等候雇主,被告突然上车将车子开走,也一并将她载走。
在过程中,女郎的雇主打来电话,被告阻止接听,还企图抢走手机。惊慌失措的女郎对着车窗外大声求救,最终被赶下车。
被告在驾车逃走途中经过诗巫中央警署前时,车子失控撞向道路分界堤,左前轮脱,被警方逮捕。
被告在抢劫罪控(刑事法典392条文)下被判入狱6年兼一下鞭笞;非法禁锢罪控(刑事法典342条文)带给他坐牢10个月,以及没有携带大马卡,抵触1990年大马登记局法令25(1)(n)条文的控状则被判监禁2个月。
由于3项刑罚同时执行,因此被告仅需坐牢6年及打一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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