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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落网后大闹警局 男子被控3罪状

涉嫌砸车和破坏警局公务的男子被带上法庭面控。 涉嫌砸车和破坏警局公务的男子被带上法庭面控。

(古晋21日讯)在17分钟内先后拦截2辆轿车,手持棒球棍敲断轿车后视镜,在落网后还破坏警局扣押所的物品,男子今天在3项蓄意破坏罪下被控上古晋推事法庭。

37岁的被告姓刘否认有罪,推事谕令案件在下月29日再过堂。

他是被控在本月17日上午11时25分,在3哩交通圈附近,涉嫌破坏一辆轿车的车后镜,造成车主损失150令吉。17分钟后,他又在石角路毁坏另一辆轿车的车后镜,造成车主500令吉。

他之后被警方逮捕,带回新生村警局扣押所,也涉嫌砸毁扣留所的物品,造成200令吉的损失。

被告在3项的控状中,都控抵触刑事法典427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坐牢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Last modified onFriday, 21 August 202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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