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区区20令吉 青年判收监8年鞭4下

承认抢劫被判刑的被告(中)被押上警车时,妹妹流露出依依不舍的情景。 承认抢劫被判刑的被告(中)被押上警车时,妹妹流露出依依不舍的情景。

(古晋19日讯)持刀抢20令吉,青年得不偿失,换来坐牢8年以及鞭笞4下的代价。

34岁的被告里都安今天向法庭俯首认罪,法官道菲考虑到被告首度过堂就认罪,节省法庭的开销和宝贵的时间,而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是被控在2019年8月1日晚上11时30分,在石隆门单头榴莲某鸡农场,连同另2名未落网的男子,持巴冷刀抢劫26岁何姓青年装有20令吉现款以及文件的背包。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此项条文的刑罚是坐牢20年、并可另加鞭笞。

据案情显示,事主和罗厘跟车员在一起,4名分别乘坐电单车和汽车男子,其中一人持巴冷刀攻击他们头部和颈项,导致事主头皮裂开,颈项擦伤,入院接受治疗。

事主在第2天凌晨2时20分向警方报案,被告在潜逃2个月后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