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津贴申请证据不足 两警卫团员无罪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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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0日讯)1人涉嫌教唆,另1人谎报申请津贴,但基于证据不足,双双获得无罪释放。
这2名被告为案发时32岁的阿默阿德尼以及34岁的默哈末再罗查曼,他们是由杰罗、阿旺以及史蒂芬贝迪律师联合辩护。
负责聆听此案的反贪污庭法官尼生今日是基于控方证据有瑕疵,负责提呈申请津贴的2名书记没有受传召出庭供证,因此裁决2名被告表面不成立,无罪释放。
阿默阿德尼是被控在2012年6月28日,在人民志愿警卫团总部,滥用实文然、诗巫瑤和巴萊林吟州选区人民志愿警卫团的津贴申请,谎报2012年4月7日至29日在有关地区的投票箱执勤人数为142人,申请执勤费3万6352令吉。
但实际上,当时并无人民志愿警卫团员在有关的活动上执勤,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第24条文下受罚。
在这项条下,一旦罪成,犯者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罚款是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两者兼施。
至于默哈末再罗查曼,则被控教唆阿默阿德尼干下上述行举,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