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石隆门胡椒收购商命案 被告罪成判处死刑

(古晋24日讯)2016年6月21日发生在石隆门甘榜朱干,胡椒收购商陈秀华遭枪杀案,40岁的被告张福发(译音)谋杀罪名成立,被古晋高庭判处绞刑。

古晋高庭司法专员思丽丁娜是基于警方在他的住家找到行凶所使用的枪支,同时还有重要证人的指证,判处他谋杀罪名成立。

至于此案的另一名被告,就是张福发的哥哥,42岁的张福来(译音)之后是被控教唆弟弟谋杀,已在2018年7月19日,由于表罪不成立而获得无罪释放。

当年36岁的死者陈秀华是西连巴莱林吟居民,他是到石隆门甘榜朱干收购胡椒时,遭到枪击,后脑勺及身体多个部位被猎枪散弹射伤,在医院挣扎数天后,与世长辞。

当他遇害时,身上的巨款并没有遗失。

此外,有5名男女参与网上赌博,今天向法庭俯首认罪。

来自印尼的2男2女被告各被判处坐牢5个月;至于26岁的本地男子则是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5个月取代。

他们是在本月20日中午,在石角路某组屋,遭登门的警员逮捕,在1952年公共赌场法典第4B(a)条文下被控。此条文的刑罚是罚款不少于1万但不超过10万令吉、坐牢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