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人在印尼警牢 砍伤表妹男子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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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3日讯)被控砍断表妹手指,男子出示不在场证据,法官判处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34岁的南凯恩达威是被控在2017年5月10日下午1时30分,在朋尼逊路10哩姑姑的家,砍断8岁表妹之左手尾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此项条文的刑法是坐牢最高20年、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然而,他在案发的8天前在印尼由于售卖报失的轿车而遭印尼警方逮捕,但由于相关的车辆并没有报失,因此被告在没有持有合法准证进入印尼的罪名下,被判处坐牢2年3个月。
他在刑期届满后,被遣送回国,在踏入我国时遭守候的警员逮捕,经过扣押调查后被提控。
另一方面,于去年7月间,轰动本市的石隆门行李箱凶杀案,由于承审法官拿督李兴长已擢升为联邦上诉庭法官,因此案件今天在新法官查丽哈面前过堂,法庭定此案下月24日再过堂。
被告为28岁的张光良(译音)他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此条文的唯一刑法为绞刑。
此案是2019年7月16日下午3时至晚上7时35分,发生在石隆门干榜邦卡兰附近的桥底下,死者是51岁的著名裁缝师黄世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