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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搞大未成年少女肚皮 控方证据漏洞百出而获释

(古晋20日讯)涉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还诞下了孩子,但由于证据不足,男子今获无罪释放。

法庭是基于婴儿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没有提及婴儿的父亲是案中被告沙布倪,控方也没有提呈受害少女的出生证书,以证明少女的确实年龄。

此外,控方所指的被告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月份,受害人供证时却指他们没有在当月见面。

法官因此认为,搞大少女肚皮者可能另有其人,因此宣判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无需出庭抗辩,罪释放。

这起案件是在2016年5月至10月之间,发生在朋尼逊路甘榜恩波卡鲁。当年少女只有14岁。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下被控告。此条文的惩罚是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并可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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