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女友共赴巫山 2青年监9年2鞭 少年入狱2年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4日讯)3名青少年分别与他们的未成年女友发生关系,都生下孩子,其中2人被判处坐牢9年以及鞭笞2下;17岁少年则入少年监狱为期2年。
20岁的被告多威恩是被控在2019年4月间,在民达华区某住家,和15岁的未成年女友发生性关系,并生下孩子。
20岁的印尼籍被告瓦斯多被控在2019年月10月,在建筑工地宿舍,和14岁的小女友发生性关系。
其女友在甘榜吉达诊所求诊时,医务人员发现她身怀六甲,在追问下承认曾和邻国男友发生性关系。医务人员也向警方报案,被告因此被捕。
至于17岁的少年,则是在2019年3月间,在柏特拉再也住家干下这项罪行。
上述3名被告都是在刑事法典376(1)条文下被控,此条文的刑罚是坐牢20年、并可另加鞭笞。但少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