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同党指证持刀抢劫 青年无奈认罪判监8年

持刀抢劫妪,被告改变初衷认罪后被带离法庭。 持刀抢劫妪,被告改变初衷认罪后被带离法庭。

(古晋2日讯)持巴冷刀洗劫独老妇女,男子被判处坐牢8年。

55岁被告默哈末慕斯迪是遭到同伙指证,只好改变初衷向法官俯首认罪。其同伙人默哈末汝菲卡在去年1月21日认罪,被判处坐牢8年和鞭笞2下。

他是被控在2019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持刀抢劫对面江实佐里花园住家,抢走75岁老妪的2台电视机、一枚手表、一个搅拌机以及一台煤气炉,抵触刑事法典第395及397条文,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坐牢最高20年、并可另加鞭笞。

两匪当时并没有蒙面,闯入住家干案的举动,被后方回教堂的闭路电视清楚录下。

两被告以巴冷刀架在老妇女的脖子和腹部,独自在家在老妇只能眼瞪瞪看着匪徒们抬着财物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