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罚单、比中指、爆粗口 男子认罪罚款6500
- 登载于 砂拉越
(诗巫18日讯)非法停车而接获警察交通罚单,华裔男子愤而撕罚单、比中指和爆粗口的脱序行为,最终被罚款6500令吉,得不偿失。
46岁杨姓被告被控于5月17日早上约8时,在诗巫打铁街蓄意不服从警务人员的指示,阻碍其执行公务,抵触警察法令21(1)条文。
他也被控同时对警员做出猥亵手势和言语侮辱,抵触刑事法令第509条文(以特定语言及身体姿态侮辱他人)。
被告今天在诗巫法庭面对两项控状皆俯首认罪,他在求情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说一个人因心生不满,做出情绪宣泄乃是正常反应。
被告是一名罗里司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法庭最后判他在两项控状下分别罚款1500令吉或入狱1个月取代和罚款5000令吉或2个月取代,被告缴付罚款了事。
案情显示,警察当天执行交通执法巡逻工作,对将车辆停放在不准停车的被告发出交通罚单,被告不满,逐撕破罚单,还比中指和爆粗口,因而惹上官司。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