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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刀砍伤人 男子判收监6年1鞭

(诗巫15日讯)男子持巴冷刀砍伤人,付出坐牢6年兼打1鞭的代价。

37岁的莫哈末巴迪亚,是在今年5月12日晚上8时45分,在诗巫沙廉圣淘沙路,持巴冷刀严重致伤26岁男子,抵触刑事法令第326(严重致伤他人)条文。在该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或鞭刑。

案情显示,案发当晚,8名朋友,包括伤者约好一起讨论遭到被告攻击之事,在抵达案发地点时,他们发现被告手里拿着一把戴着刀套的巴冷刀,伤者开口说话时,便遭到被告亮刀攻击,捅伤其右手肘。

被告较后被捕,也引领警方起回凶器。

警方调查发现,伤者遭受攻击是因为被告认为伤者是冲突事件的始作俑者,因而心生不满和感到愤怒,亮刀捅伤目标,伤者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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