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驾驶 妇女遭罚4000 30 12, 2019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30日讯)疏忽驾驶,中年妇女被判处罚款4000令吉或坐牢4个月取代。 53岁的温姓妇女,是在2017年9月9日晚上10时30分,在实打博路附近的路口,因疏忽驾驶,导致年轻电单车骑士受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 此条文的惩罚是罚款不少于4000令吉但不超过1万令吉、并可被判处坐牢不超过12个月,此外,驾照也必须记过。 当时,开着国产灵鹿的女被告,从店区路口转出大路时直冲对面支路,撞上路过的电单车,骑士连人带车在路面翻覆,左腿骨折,送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