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挑起疑点 涉贩毒青年获释
- 登载于 砂拉越
(诗巫18日讯)贩运毒品的华青在自辩时成功挑起疑点,诗巫高庭法官苏巴梁裁决被告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当庭释放。
34岁的包姓被告,是被控于2015年8月14日早上11时在实兰沟-沐胶大道一餐馆贩运75.26克的甲基安非他明,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与同一法令39B(2)条文同读。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就是绞刑。
此案于2015年开审以来,控方传召7名证人后,法官苏巴莲于2017年3月27日裁决表面罪名不成立,获得当庭释放。由于控方不满判决,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18年6月25日推翻高庭的判决,谕令辩方进入自辩程序,并于2019年3月13日进行自辩程序,辩方提呈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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