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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持械抢劫男子 证据不足当堂释放

(古晋13日讯)使用指节铜套威脅便利店店员交出财物,而在涉嫌持械抢劫案件中接受审讯的男子,今日基于证据不足,因此在表面罪名不成立的情况下获得无罪释放。

案中的被告为22岁的默哈米依祖安,他是被指在2019年3月17日凌晨4时,涉嫌抢劫一家位于浮罗岸某24小时便利店,同时也使用指节铜套威脅店员交出财物。

其行举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92及397之持械抢劫條文,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20年及鞭笞。

案情显示,案发时,报案人在案发地点上班,一名穿戴黑夾克及黑色全面罩头盔的男子走进店内,并喝令报案人交出收银机里的现金和香烟。

由于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报案人在害怕的情况下,只能乖乖就范,来者得逞后馬上逃离现场,导致便利店损失1000令吉现金和2包香烟。

警方在接获案件后,在2019年3月20日下午4时,在报案人的指引下,警方前往被告的住家展开逮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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