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Print this page

擅闯砂海域非法捕鱼 越南舵手与船员认罪

(古晋9日讯)越南渔民非法闯入我国水域捕鱼,罪名成立。其中,舵手被判处罚款40万令吉、23名船员各被判处罚款5万令吉,倘若无法缴付罚款,均以坐牢6个月取代。

法官道菲也谕令充公有关的渔船和捕鱼设备,至于船上的1吨的鱼获,则拍买充公为政府税收。

这艘越南渔船是在今年5月11日上午10时39分,在砂拉越海域非法作业,而被大马海事执法机构逮捕。

他们是在1985年渔业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控,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舵手的最高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3年、而渔民则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年。

Copyright.1997-2026 International Times Sdn Bhd. Kuching,Sarawak,Malaysia. Tel:(60-82)48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