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罪名不成立 两男子逃过鬼门关

拥有大麻的首被告阿都安利 (中)被判入狱3年。 拥有大麻的首被告阿都安利 (中)被判入狱3年。

(诗巫27日讯)2名被控贩卖冰毒的男子,罪名不成立,逃出鬼门关,获得无罪释放;但其中1人在拥有大麻罪名成立,被判处入狱3年。

首被告是36岁的阿都安利,次被告则是一名警员,再纳宾再迪尔(41岁)。他们共同被控在2017年11月1日大约中午12时30分,在达罗甘榜巴鲁,贩卖97.74克的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在同法令第39B(2),以及刑事法令第34条文同读。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就是绞刑。

诗巫高等法庭司法专员林福龙周二裁决2人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逃过死刑。

不过,首被告阿都安利面对的另一项控状,就是当时拥有0.23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年。

这起泗里街案件在诗巫高等法庭审讯期间,控方传召了15位证人出庭供证,辩方证人则有3位。

当庭获得无罪释放的次被告再纳(右)与家人相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