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青无法出示大马卡 换来14天牢狱之灾

(诗巫22日讯)华裔男子遭警方逮捕,因无法出示大马卡,今天在国民登记局法令下被提控上法庭。

男子俯首认罪,被罚款1000令吉,但由于没有能力缴付罚款,以坐牢14天取代。

20岁的池姓青年是在本月15日早上11时40分,在诗巫邱炳农路落入警网,无法向警方出示大马卡,调查发现他没有依据法令申办大马卡,因而抵触1990年大马国民登记局法令25(1)(a)条文。

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最高达3年,或罚款高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