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烧毁警察私家车 醉汉认罪蹲牢一年
- 登载于 砂拉越
(诗巫6日讯)醉汉放火烧毁警察私家车,涉案男子今早在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蹲牢1年,于今年11月2日被捕日生效。
被告是年32岁巫裔男子曼迪宾莫哈末苏龙,住在诗巫甘榜希礼。
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1月1日晚上11时在甘榜希礼蓄意放火烧毁一辆属于法蕾达芭莎的丰田轿车,造成3万令吉的损失,此举抵触刑事法令435条文(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造成50令吉以上之损失)。在该条文下,罪成判处至多14年监禁,另加罚款。
据悉,被告使用打火机点燃椰壳后,丢向丰田轿车,导致起火燃烧。在此之前,被告也丢石子砸破轿车的车窗。
被告在现场遭到获讯赶至现场的警方人员逮捕。
被告认罪后向法庭求情要求从轻发落,被告是初犯,是一名劳工,称自己是在醉酒情况下犯案;而且需要照顾家里的年迈祖母和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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