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奸女友女儿又奸妻姨 男子罪成坐牢18年打14鞭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4日讯)1名41岁男子因诱奸女友12岁的女儿罪成,今日又在诱奸和肢体性侵15岁妻姨的罪名下,总共被判处坐牢27年和鞭笞14下。但由于监禁期同时执行而坐牢18年。
这名被告为默哈末西里,他也曾在上周五在诱奸同一名受害人,也就是当年其女友12岁的妹妹,而被判处坐牢10年和鞭笞6下。
如此一来,他总共坐牢28年和鞭笞20下。
被告今日所面对的其中一项控状是指他在2019年7月间的一个晚上7时至凌晨2时之间,在受害人位于伦乐附近甘榜比雅瓦的家,诱奸15岁的妻姨,而被判处坐牢18年和鞭笞9下。
至于另一项控状是指他在同样时段,肢体性侵同一名受害人,被告除了抚摸她的身体外,也吻她的嘴唇,而在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1)(a)条文,而被判处坐牢9年以及鞭笞5下。
案情显示,每当受害人独自在房间里时,后父就入房间对他展开性侵犯,而导致她不敢回家,选择和被告的女儿同住。
但只要她回家,一定会遭受性侵犯,直到2019年10月11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警方求助。
医药报告也显示,受害人已非处女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