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裁决 诗巫党产归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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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5日讯)砂人联党和Twinswood 有限公司股东争夺诗巫甘榜拿督路三栋店屋单位产权案,联邦上诉庭三司今午一致裁决,Twinswood必须将党产归还给人联党,同时也必须负责2万令吉堂费。
三司在裁决时表示,人联党成功举证店屋产权属于该党,这些证据包括陈年剪报刊载募捐的报道以及80年代会议记录,这显示相关的产业是通过民众集筹所得的款项,以50位当年的人联党党领袖成立Twinswood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拥有信托地位。
此外,当时的党魁,也就是已故拿督巴丁宜黄顺开也签署法定声明文件,证明其信托关系。
基于上述种种理由,联邦上诉庭三司一致判决,驳回Twinswood有限公司之上诉,并维持产权于归人联党的原判。
这起争党产官司僵持多年,原案的起诉人为人联党中央主席拿督斯里沈桂贤、秘书拿督陈超耀及财政陈冠勋,他们的代表律师为施保兴,辩方为Twinswood有限公司,由罗君华代表。
据悉,受争夺的3栋店屋是早年支持者热心捐助下成功购买的产业,并注册在Twinswood有限公司名下。

人联党领袖和支持者在休庭时,在庭外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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