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户口借他人过账 女“钱骡”被罚款4千

(诗巫21日讯)一名55岁比达友妇女涉嫌将银行户头借给第三方使用,成为钱骡,今早法庭面控时认罪,遭罚款4000令吉。

来自古晋巴达旺的女被告鲁达阿纳拉崴,是在2017年10月13日下午2时11分,协助收取一笔属于原告方某的2900令吉,并存进自己的银行户口,此举抵触刑事法令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原告是36岁方姓华裔女子,是一间车行的行政人员。于2017年10月份,她在沙廉路一间车行浏览面子书时认识一名黄姓男子,并通过通讯软件交谈,较后则使用手机WhatsApp互通讯息。

黄姓男子表示为了表达他交友的诚意,要送原告一份礼物,原告起初拒绝,但在男子的坚持下,原告给了对方她的地址。

2017年10月13日中午12时,男子联络她说已经寄上2份礼物包裹,唯一个包裹要付关税2900令吉,于是当天下午原告就网上过账1400令吉给一名女子鲁达阿纳拉崴(被告)的银行户口,钱款过账后,男子又要求原告再支付第二个包裹的关税费,唯原告这次起了疑心,没有汇款。

原告曾向男子追问为何银行账号另有其人,男子的回应是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