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妻女销案 男子免三年牢灾 16 10, 2019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6日讯) 所谓一家人没有隔夜仇!被家暴对付的妻女们,选择原谅丈夫和父亲,先后向法庭入禀宣誓书,声明自愿撤销案件,被告今天获得无罪释放。 54岁的米凯陈阿都拉,之前在8项殴打和恐吓两名女儿的罪名下,被判处坐牢3年,目前是在上诉阶段。 这也是古晋法庭有史以来,被告在被判处罪名成立面对监禁,在上诉阶段获得撤销控状。 被告的太太也曾被以藤鞭打伤,她在今年8月27日申请撤销控状,获得法庭的接受。 更多相关: « 刘为强:拥有76属会 马福团结福州同乡 终止泛婆大道交付伙伴合约 巴鲁比安:政府无需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