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日讯)因证据不足,被控涉嫌拥有毒品的青年,在控方传召了6名证人供证后,就获得无罪释放。
承审地方法庭法官道菲裁决,控方不能毫无疑问证明被告涉案,因此谕令有7个孩子的30岁被告苏克里在不需要出庭抗辩的情况下,无罪释放。
他是被控在去年3月11日晚上11时30分,在古晋万福路某租屋,涉嫌拥有31.41克的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2(2)条文。此条文与第39A(2)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至终身监禁,鞭笞不少于10下。
他也被控同时涉嫌拥有0.37克冰毒。
被告落网后被扣押迄今。